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送來的“焦作市東海大道(焦輝路-南洋大道)南水北調總干渠大橋工程施工(BT)項目施工合同”中涉及工程造價和結算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查,根據審查情況,現提出如下修改意見:
1、P85,專用合同條款第16.1條 “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方法: ”,建議甲乙雙方約定人工和材料價格調整的波動幅度。
2、P89,專用合同條款第
3、P99,保修期約定內容里,“橋梁工程為2年”應為“橋梁主體結構按設計基準期,其他為2年。”
送: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