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道路交通標線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焦作市道路交通標線:熱熔標線:豐收路塔南路轉盤實線、虛線、斑馬線,北環路民主路口斑馬線、停車線、直行箭頭、轉彎箭頭、復合箭頭、分道線,南通路口映湖路直行箭頭、轉彎箭頭、復合箭頭、斑馬線、分道線,和平街路口停車線等。
焦發改投資[2010]121號文件《關于下達2010年第一批市財政城建項目投資計劃的通知》,其中,公安交警500萬元,用于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護欄、交通標線等設施建設。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竣工驗收報告、工程合同及現場勘查情況等進行審查。
三、審查結論:
建設單位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525,756.07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491,879.15元,審減金額33,876.92元。
四、請你單位依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2012年12月13日
送:局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