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焦作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工程。主要工作內容為智能交通管控中心建設:指揮中心軟件平臺、應用軟件建設;指揮中心基礎建設;交通監控系統建設:82個路口的交通視頻監控系統;非現場執法檢測(闖紅燈)系統建設:53個路口的闖紅燈兼卡口檢測系統;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建設:44個路口的交通信號控制系統。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竣工結算書及現場簽證單,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審查,價格執行中標單價。
三、審查結論:
本工程建設單位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30,000,000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27,167,193.87元,審減金額2,832,806.13元。
四、重要事項說明:
1、本次審定竣工結算金額包含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與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補充協議二工作內容:使用太陽能供電的三個路口變更為市電供電,項目工程量變量增加的18個路口監控點供電改造,更換信號燈并增加2臺信號機。
2、項目投標文件中部分平臺系統軟件品牌為北京清華同方,合同書中平臺系統軟件品牌均調整為易華錄。實際實施平臺系統軟件品牌也為易華錄,設備價格執行原投標文件報價;
3、UPS電源合同價款為投標價176,400元(投標文件中規格型號為EKSS830,合同中為A8930,實際安裝為投標文件型號),本次審定竣工結算執行投標報價。
五、請你單位依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2012年10月18日
送:局行政政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