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農業綜合開發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送審的焦作市沁北引黃灌區項目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中涉及工程造價和結算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查,根據審查情況,現提出如下修改意見:
1、勘察設計合同第四條設計范圍及目的條款中,建議增加招標文件第三部分第二項設計技術要求第(2)條中標單位的工作范圍;
2、勘察設計合同第八條 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7日內,支付項目預付款100萬元…工程竣工一周內結清施工圖階段的剩余勘測設計費10萬元。”建議改為“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預付合同價款的30%;初步設計階段成果完成并提交合格成果后10個工作日內,預付合同價款的40%;施工圖階段成果完成并提交合格成果后,由財政或審計部門依據設計單位提交的最終成果,進行該項目勘察設計費用結算評審,按照財政或審計部門對該項目勘察設計費用結算總額,扣除前兩次預付款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余款”。
送:焦作市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