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環境監測執法中心及環境應急能力等執法機構業務用房監理費已經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環境監測執法中心及環境應急能力等執法機構業務用房位于焦作市竹林路東側,總建筑面積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焦發改投資【2012】101號文、建設工程監理收費標準(2007版)、焦政[2009]2號文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經審查,該項目監理費暫按建安費用2,946.73萬元計算,工程監理費建議控制在45.71萬元之內,最終監理費的計算以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送:焦作市環保局 局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