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解放路普濟河橋兩側廣告牌補償費用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焦作市解放路普濟河橋工程,普濟河原有一座單孔拱橋,橋梁已成危橋,需要對原橋梁拆除重建。橋梁建設規模寬45米,機動車道22米,非機動車道2×5.5米,人行道2×6米。橋梁南北兩側有兩處廣告牌,兩塊廣告牌面積均為125平方米,焦發改投資【2011】599號文下達焦作市解放路普濟河橋梁工程投資計劃總額558.85萬元,資金來源為市財政投資。
二、審查原則:
本項目依據焦發改投資【2011】599號文、焦政文【2009】46號,建設單位提供的廣告牌補償項目統計表和市場詢價進行審查。
三、審查情況:
建設單位原報該次補償費用為67.09萬元,經審查兩側廣告牌補償費用為5.00萬元,審減62.09萬元。
送: 預算編制局、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