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人民路延伸工程北朱村兩企業機械設備基礎費用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項目概況
焦作市人民路工程中站區段北朱村兩家企業億信鍛造機械廠和恒興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需整體搬遷,建設單位對兩家企業因搬遷所涉及的機械設備基礎費用委托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二、評審依據和原則
本項目拆遷補償依據焦政辦[2009]年46號文件,焦作市建設投資集團公司提供的“關于人民路延伸工程北朱村兩企業機械設備基礎費用評審的情況說明”、建設單位委托評估公司出具的《價格認證結論書》焦價事認字(2012)第[047]號、設備基礎圖紙等進行評審。
三、評審結論
本項目建設單位送審金額為220,968.00元,經審查,該價格認證結論書所采用的評估標準、程序和方法客觀合理。
四、重要事項說明及建議
1、根據中緯公司09年實物調查,調查表中并未明確體現設備地基。對于漏登房屋、設備地基等附屬設施,應委托原調查單位重新核實調查并出具簽章的實物調查表,且應由原參與調查各方進行簽字確認。
2、根據2010年建設單位送審兩家企業設備時委托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設備價格均包含基礎及道軌費用。建設單位若對原評估報告是否包含設備地基持有異議,請與原評估公司核實并出具書面說明。
3、根據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12]14號《關于人民路延伸工程中站區段拆遷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人民路延伸工程涉及北朱村兩家企業搬遷,為加快搬遷進度,根據評估和實物點驗情況,同意據實增加補償18萬元。建設單位應明確本次送審兩企業機械設備基礎費用不屬于會議紀要中同意增加的18萬元范圍,避免出現資金的重復補償。
2012年5月24日
送: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