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山陽路跨渠橋梁占壓控規區土地及附屬物補償資金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此次評審的內容為山陽路跨渠橋梁施工范圍內,對干渠左岸山陽路東控規區內土地及附屬物,補償內容為占壓范圍內土地及附屬物補償費、搬遷費,永久用地補償費、臨時用地補償費、預備費及實施管理費。
二、審查依據:
本項目依據焦作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指揮部文件焦城指文[2010]5號文件《關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綠化帶道路征遷安置實施規劃>的批復》,《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綠化帶道路工程征遷安置實施規劃》、胡市長對“關于對有關事項進行評審的請示”的批示、建設單位提供的“關于焦作市山陽路跨渠橋梁引橋占壓控規區征遷補償資金的說明”、勘測定界圖及其他原始資料進行評審。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建設單位原報補償資金1,575,085.00元,經審查,本次送審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符合焦作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干渠及綠化帶道路征遷安置補償政策。
四、重要事項說明:
本次評審控規區范圍內征遷補償費用根據第七、四十次聯系會議紀要精神,按照南水北調綠化帶征遷補償政策進行補償原則進行:
1、本次送審占壓范圍內附屬物數量的真實性及準確性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議建設單位對其數量經過核實后再進行支付。
2、預備費及實施管理費的計提參考南水北調干渠和綠化帶相關政策。
2012年5月24日
送: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辦公室、局經建科、
焦作市南水北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