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玻璃幕墻工程施工圖預算進行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焦作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玻璃幕墻工程,位于公安局經偵支隊院內。主要工作內容為:在原有二層樓的東面及北面室外增加玻璃幕墻,其中東面幕墻高為6.43米,北面幕墻高為7.38米。
資金來源為建設單位自籌。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施工圖紙、《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審查,材料價格參照《焦作市標準造價信息》2012年第1期及結合市場價。
三、審查情況:
焦作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玻璃幕墻工程原報金額為488,292.03元,經審查,該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金額為380,051.85元,審減金額108,240.18元。
本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批復金額作為該工程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建安費用最高限價和招標攔標價,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按原程序報審。
2012年5月23日
送:局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