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地面附屬物補償費用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焦作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占地補償,地址位于新區世紀路以北、太極路以南、懷玉路以西地面附著物主要包括有楊樹、機井、土渠。
二、評審結論:
本項目依據“焦政文[2009]46號”、建設單位提供的實物登記表,現場踏勘以及市場詢價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該項目原報費用為44,593.00元,經審查,該項目費用審定為44,593.00元。
2012年5月23號
送:焦作市公安局、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