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鄭焦城際鐵路塔南路至山陽路鐵路沿線兩側實物補償費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項目概況
本次評審的內容為鄭焦城際鐵路塔南路至山陽路鐵路沿線兩側實物的補償費,涉及樹木、機井、墳墓等附屬物及青苗補償。
二、評審依據和原則
本項目依據焦城際指[2010]1號文,建設單位提供的“關于鄭焦城際鐵路塔南路至山陽路鐵路沿線兩側實物補償費用的評審申請”、鄭焦城際鐵路塔南路至山陽路鐵路沿線兩側實物補償明細表及其它資料與現場勘察情況進行。
三、評審結論
建設單位原報附屬物補償費103,182.00元,經審查,該附屬物補償費為100,782.00元,審減金額2,400.00元。
2012年5月11日
送:焦作市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焦作市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