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檢察院辦案專業技術業務綜合樓項目監理費已經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該項目位于人民路以北、恩達路以南、焦作海關東側。焦發改投資[2011]457、焦發改投資[2011]458號文已對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業務技術用房、警示教育用房、附屬設施用房、地下人防工程及河南檢察官學院焦作分院用房,總建筑面積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焦發改收費[2007]303號、焦政[2009]2號文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經審查,該工程建安估算投資暫按5,000萬元計算,該工程監理費建議控制在84.56萬元之內。
四、重要事項說明:
該工程監理費的計費額暫按估算投資額5,000萬元計算,建議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中列出投資額,最終以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送:焦作市人民檢察院 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