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北部采石場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監理費評審報告
評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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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北部采石場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監理費已經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北部采石場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是國土局2007年爭取的中央財政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項目資金300萬元。
建設單位申請對該項目監理費進行評審。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財建[2007]524號、豫財辦建[2007]315號、焦發改收費[2007]303號、焦政[2009]2號文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經審查,該工程項目建安投資按256.17萬元計算,監理費建議控制在5.03萬元之內。
2012年4月26日
送:焦作市國土資源局、局經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