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送審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臨時雨污合流溝施工、監理合同中涉及工程造價和結算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查,根據審查情況,現提出如下修改意見:
一、施工合同:
1、二、三標段施工合同協議書第五條建議明確為“本合同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形式”;
2、一標段專用合同條款第15.4條“因變更引起價格調整的其他處理方式:……”建議增加“……其他情況執行通用條款
3、補充條款建議增加“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有變化時,不因工程量的增減而調整分部分項綜合單價。”;
4、二標段、三標段施工合同建議與一標段施工合同文本填寫統一。
二、監理合同:
第三部分專用條件第四十九條“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建議修改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送: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