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水利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送審的“焦作市白馬門河臨時改線項目設計合同文件”中涉及工程造價和結算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查,根據審查情況,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建議增加合同工作內容與招標文件相同。
二、合同第十一條條款中建議修改為:“爭議解決方式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向工程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重要事項說明
本工程設計費用經市領導批示,具體由招投標產生。
2012年4月25日
送: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