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意見書
焦財審預字[2012]68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鄭焦城際鐵路占壓焦作火車站補償費用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鄭焦城際鐵路解放區段占壓焦作火車站及其房屋管理中心、電務段房屋及附屬設施,需進行補償。
二、審查原則:
依據焦作市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焦城際指[2010]1號文件《焦作市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關于<印發焦作市鄭焦城際鐵路解放山陽馬村區段征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焦作市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送審的《關于鄭焦城際鐵路占壓焦作火車站房屋及附屬設施補償費用的評審申請》,實物調查表以及市城際鐵路辦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資料情況進行審查。
三、審查情況:
鄭焦城際鐵路指揮部辦公室送審占壓焦作火車站房屋及附屬物補償資金996,806.86元,經審查,該費用審定為996,806.86元。
四、重要事項說明:
城際鐵路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報送占壓范圍內房屋及附屬物拆除到位。
送:焦作市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