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送審的“中原路等五條道路下穿勘察設計”中涉及工程造價和結算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查,審查情況如下:
一、勘察合同
1、合同第
2、合同第
3、合同第九條建議修改為:“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發包人、勘察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三、設計合同
1、合同第七條款中設計費用1532.5萬元建議控制在508.64萬元以內。第八條支付方式中金額相應進行調整。
2、第十一條 建議協商不成的按第二種方式解決。
四、重要事項說明
本次評審設計合同,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建安費用及勘察工作量,實際工作量或投資如有減少,建議相應減少合同金額。
送: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