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體育運動學校重建射擊訓練館暨省第十二屆運動會射擊比賽館建設工程設計費評審報告
焦財審預字[2012]31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體育局報來的焦作市體育運動學校重建射擊訓練館暨省第十二屆運動會射擊比賽館建設工程設計費已經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為順利承辦省第十二屆省運動會射擊比賽,滿足體校正常的比賽個訓練,根據市政府領導批示意見,擬建設射擊訓練館暨省第十二屆運動會射擊比賽館。焦發改社會[2012]40號已批復該項目項目建議書,場館建筑面積4,800 m2,靶場面積3,080 m2,匡算總投資1,315萬元,建安估算投資1,132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焦政[2009]2號文及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經審查,該項目建安估算投資暫按1,132萬元計算,設計費建議控制在14.00萬元之內。
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按原程序報審。
四、重要事項說明:
該項目設計費的計費額暫按估算投資額1,132萬元計算,最終以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為準。
送:焦作市體育局 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