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改造項目設計變更增加項目預算審查批復意見書
焦財審預字[2012]30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改造項目設計變更增加項目預算已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滲瀝液處理系統現執行的是三級標準,根據國家新頒布的GB16889-2008標準,需對原滲瀝液處理系統進行升級改造,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垃圾滲瀝液處理站1座,購置處理設備及配套設施建設。現本項目已基本竣工,進入收尾調試階段。為確保項目整體實用功能和下一步發展要求,需增加一些配套功能設施(化驗儀器、廠區監控、檢驗平臺、及變壓器等。資金來源為焦發改投資[2010]307號文下達投資計劃1,800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700萬元,地方財政1,100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焦發改投資[2010]307號文、該項目初步設計概算、預算書進行審查,設備費及主要材料費參照《焦作標準造價信息》及市場價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項目原報預算金額為1,590,581.00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審定金額為1,293,100.00元,審減金額為297,500.00元。
本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的,應按原程序報批。
四、重要事項說明:
建設單位在下步項目招標時對部分化驗器具、設備的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及技術要求進行進一步細化。
送:局經濟建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