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路普濟河橋工程設計合同
審查意見書
焦財審合字[2012]6號
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解放路普濟河橋工程設計合同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解放路普濟河橋工程,普濟河原有一座單孔拱橋,橋梁已成危橋,需要對原橋梁拆除重建。橋梁建設規模寬45米,機動車道22米,非機動車道2×5.5米,人行道2×6米。該工程建安費用為376.5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焦發改投資[2010]657、680號文;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焦政〔2009〕2號文及建設單位提供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等其他原始資料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建設單位原報設計費用為25.38萬元。經審查,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費用建議控制在12.57萬元以內,審減金額12.81萬元。
2012年1月12日
送:市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