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春、春太、焦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評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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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春、春太、焦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審查意見書
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送審的焦春、春太、焦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中涉及工程造價和結算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查,根據審查情況,現提出如下修改意見:
1、合同條款1.3條“(定值計算費用除外)”應取消。
2、合同第1.4.3.2條款,發包人按工程進度付款建議:“按工程形象進度的80%支付進度款”。
3、合同第5.2條 “配合施工通道協調及賠青、占地等費用的支付”應為“負責施工通道協調及賠青、占地等費用支付”。
2012年1月12日
送: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焦作市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