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東路引橋繞行道路占壓定和村安置小區地面附屬物補償費評審報告
焦財審預字[2012]19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東路引橋繞行道路占壓定和村安置小區地面附屬物補償費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此次評審的內容為焦東路跨渠橋梁繞行道路占壓定和村安置小區地面附屬物補償費,涉及附屬物有房屋、砼地面、圍墻、大門、廣告牌等。補償資金從市級預備費中列支。
二、審查依據:
本項目依據胡市長對“關于對有關事項進行評審的請示”的批示、建設單位提供的“關于焦作市受總干渠施工影響征遷補償資金的說明”、山城指辦文[2011]94號文、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辦公室[2011]8號會議紀要、黃河工程咨詢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焦作項目監理部便函([2011]黃河監便字第32號)、黃河勘測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南水北調焦作城區段征遷安置項目設代處公函(黃河(設)字[2011]第025號)及其他原始資料進行評審。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原報補償資金219,400.00元,經審查,該補償資金審定為179,392.26元,審減金額40,007.74元。
四、重要事項說明
所報附屬物中的大門及廣告牌沒有相關的補償標準,且已經拆除無法核實,不在評審范圍。建議此項費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支付。
2012年1月17日
送: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辦公室、財政預算編制局、
焦作市南水北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