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1年資源枯竭型城市采煤沉陷區礦山環境治理項目(演馬莊礦、九里山礦、古漢山礦、馮營礦、演馬礦亮馬村、白莊礦)
前期有關費用評審報告
焦財審預字[2012]8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2011年資源枯竭型城市采煤沉陷區礦山環境治理項目(演馬莊礦、古漢山礦、馮營礦、演馬礦亮馬村、白莊礦)前期有關費用已經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2011年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環境治理項目是國土資源部批復的項目,《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下達2011年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環境治理重點工程項目預算的通知》(財建[2011]414號下達資金預算9,000萬元。
建設單位申請對該項目前期勘查、設計等費用進行評審。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財建[2011]414號、豫財建[2011]377號、《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地質調查項目預算標準》(2010年)、《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版)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建設單位申報前期費用為584.80萬元,經審查,該項目前期費用建議控制在300.00萬元之內。其中:
1、九里山礦前期費用建議控制在63.00萬元以內。
2、演馬莊礦前期費用建議控制在26.00萬元以內。
3、古漢山礦前期費用建議控制在50.00萬元以內。
4、馮營礦前期費用建議控制在48.00萬元以內。
5、演馬礦亮馬村前期費用建議控制在73.00萬元以內。
6、白莊礦前期費用建議控制在40.00萬元以內。
送:焦作市國土資源局、局經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