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意見書
焦財審預字[2012]3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文物勘探隊文物庫房搬遷經費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焦作市文物勘探隊位于二期征遷范圍內,文物庫房位于焦作市文物勘探隊辦公樓地下室,庫房存放自2002年以來焦作市文物隊發掘的古墓葬出土的文物,總計約18000件(套),本次補償方式為異地遷建。
二、審查原則:
本次審查費用是按照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指揮部第8次聯席辦公會議紀要確定的資金撥付原則:“投資總額控制、按建設分項核算、按進度預撥資金、按項目總體算帳”。胡市長對“關于對有關事項進行評審的請示”的批示,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辦公室提供的“關于申請評審焦作市文物勘探隊文物庫房搬遷經費的報告”,以及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辦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資料及現場勘察情況進行審查。
三、審查情況: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辦公室原報搬遷經費329,400.00元,經審核,該費用為260,251.50元,審減金額69,148.50元,其中,安防設施補償費10,251.50元,文物搬遷補償費180,000元,文物庫房租賃費70,000元。
送: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辦公室、焦作市南水北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局經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