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財審結字[2011]158號
焦作市地震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地震臺房屋修繕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焦作市地震臺房屋修繕工程。主要工作內容為:鏟除原辦公樓及檢測中心外墻漆、重新粘貼外墻面磚;鏟除原屋頂三氈兩油防水層、重新做水泥珍珠板保溫層,鋪設
二、審查原則:
本工程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施工合同、現場簽證及現場勘查情況進行審查,材料價格參照市場價及施工期間《焦作市標準造價信息》。
三、審查結論:
本項目建設單位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123,356.18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104,458.18元,審減金額18,898.00元。
四、重要事項說明:
本項目資金來源為年初預算安排9.7萬元,竣工決算金額104,458.18元,超出預算安排7,458.18元,超出部分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送: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