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建設東路等四段道路大修工程設計、環評、圖審費用評審報告
焦財審預字[2011]303號
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建設東路等四段道路大修工程設計、環評、圖審費用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建設路(焦武路--普濟路、待焦聯絡線--文昌路)、焦東路(解放路--站前路)、人民路(塔南路--焦東路)等四段道路大修工程。焦發改投資[2011]698號批復該工程總投資概算3494.28萬元,工程建安費用為2573.93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焦發改投資[2011]698號文件、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計價格[2002]10號)、省計委、省環保局豫計收費〔2002〕454號、豫發改收費〔2004〕1555號、焦政〔2009〕2號文以及建設單位提供的其他原始資料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建設單位原報設計、環評、圖審費用為133.29萬元。經審查,該工程設計、環評、圖審費用建議控制在79.33萬元以內,審減金額53.96萬元。其中:
1、建設路(焦武路--普濟路)
原報設計費為22.36萬元、環評費為0.86萬元、圖審費為0.93萬元。經審查該工程設計費為12.17萬元、環評費為0.85萬元、圖審費為0.64萬元,審減金額10.48萬元。
2、建設路(待焦聯絡線--文昌路)
原報設計費為38.36萬元、環評費為1.00萬元、圖審費為1.90萬元。經審查該工程設計費為23.23萬元、環評費為1.00萬元、圖審費為1.21萬元,審減金額15.82萬元。
3、焦東路(解放路--站前路)
原報設計費為30.79萬元、環評費為0.92萬元、圖審費為1.33萬元。經審查該工程設計費為17.26萬元、環評費為0.90萬元、圖審費為0.90萬元,審減金額13.98萬元。
4、人民路(塔南路--焦東路)
原報設計費為32.39萬元、環評費為0.89萬元、圖審費為1.57萬元。經審查該工程設計費為19.28萬元、環評費為0.89萬元、圖審費為1.00萬元,審減金額13.68萬元。
送:市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