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務設施項目文物勘探費用竣工結算審查批復意見書
焦財審結字[2011]109號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關籌建處: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務設施項目文物勘探費用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 工程概況:
該項目位于人民路東段,北臨恩達路,東臨焦作市檢察院,西臨甕澗河,南臨人民路,建設占地面積40畝左右。本次文物勘探面積為26302平方米。
焦發改投資[2011]145號文批復初步設計概算投資9,988.87萬元,資金來源由焦作市地方財政解決。
二、審查依據:
本次審查,依據文物勘探合同、文物勘探成果報告進行審查。
三、審查結論:
建設單位原報文物勘探竣工結算金額為39,453.00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39,453.00元。
送: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關籌建處 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