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財審結字[2011]107號
焦作市體育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體育館電子計時計分設備改造工程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體育館電子計時計分設備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內容為:拆除原LED顯示屏,更換LED顯示系統和體育比賽系統。本工程經公開招標,中標單位為鄭州中原顯示技術有限公司,中標金額為391,000.00元。
資金來源為年初預算安排。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施工合同及實際勘查情況等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建設單位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400,500.00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400,500.00元。
送: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