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財審預字[2011]273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國土局報來的焦作市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經費已經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根據《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進一步完善礦業權管理促進整裝勘查工作的意見》(豫國土資發[2011]93號)精神,為做好我市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工作,建設單位現申請42.80萬元方案編制費(資料收集、地形圖數字化、地質圖數字化、地質圖計算機成圖、礦業權野外調查與評價、專家論證、綜合研究及報告印刷)。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領導批示、焦作市國土局關于申請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經費的請示、豫國土資發 [2011]93號、國土資源調查預算標準(地質調查部分)(2007)進行審查。
三、審查情況:
建設單位申報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費42.80萬元,經審查,該項費用建議控制在29.89萬元以內。
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按原程序報審。
四、重要事項說明:
建設單位申報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費共8項,其中資料收集費及專家論證評審費不予評審,其他幾項應按照“十個百分之百”要求進行公開招標,最終編制費以招標結果為準。
送:焦作市國土局、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