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
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生均撥款水平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省轄市財政局、教育局,省直有關單位,各高等學校: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提高高等教育質量,鼓勵我省高校圍繞中原經濟區建設和產業集聚區發展需要培養人才、開展科學研究,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意見》(財教〔2010〕567號)和《河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報經省政府同意,我們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提高河南省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進一步提高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實施意見》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
附件:
關于進一步提高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生均撥款水平的實施意見
近年來,我省高等教育經費投入總量持續增長,高校在校生規模大幅增加,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大批高素質人才,在建設人力資源強省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目前高等教育投入機制仍存在一些問題,突出表現在財政撥款體系尚不能充分體現高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與創新等職能,一些高校生均撥款水平較低,基本辦學條件有待改善,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還不健全等。為進一步完善高校預算撥款機制,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質量,報經省政府同意,根據《河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財政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意見》(財教[2010]567號),現就進一步提高我省公辦普通本科高校(以下簡稱高校)生均撥款水平提出以下意見:
一、高校生均撥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中,財政通過一般預算安排用于支持高校發展的經費按在校生人數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不包含中央財政安排的專項經費。
二、提高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基本原則
一是明確目標,分步實施。全省高校生均撥款水平到2011年底不低于9000元;2012年底不低于12000元。以后年度結合財力情況等因素,逐步提高生均撥款水平。
二是分級負責,以獎代補。按照高校隸屬關系,各級政府負責統籌所屬高校的生均撥款水平提高工作。省財政對省轄市提高高校生均撥款財政投入給予以獎代補。
三是客觀公平,體現差異。選取在校生人數、學生結構、高校類型、人均財力等因素測算分配資金,兼顧辦學成本差異和財政努力程度。
四是普遍提高,突出重點。在全面提高高校財政撥款支出水平的基礎上,集中部分資金重點支持優勢特色學科和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專業建設。
五是強化管理,完善機制。健全高校財務管理和內部約束制度,建立績效評價撥款機制,加強經費使用管理監督,鼓勵引導高校科學規劃、合理定位、特色辦學、持續發展。
三、提高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省屬高校預算撥款辦法。原則上將新增提高高校生均撥款水平資金的70%用于普遍提高高校財政保障水平;15%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專業的建設獎勵;15%用于特色優勢學科的建設培育。具體比例根據高校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適時進行調整。
1、普遍提高高校財政保障水平資金,由高校統籌用于學校正常運轉和提高辦學質量,改善辦學條件。資金分配主要依據上年度在校生人數(不含中外合作辦學、軟件職業學院等收費較高專業在校生)和已確定的學校類型(折算系數:綜合類1.33;理工類1.29;農林類1.5;醫藥類2.5;師范類1.25;財經類1.25;政法類1.25;體育類1.5)測算核定,同時對博士生、碩士研究生和專科生按規定比例折算,以體現辦學成本差異。
2、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專業的建設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對高校培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而且產業、行業需求相對穩定人才的專業建設獎勵,鼓勵引導高校主動適應中原經濟區建設和承接產業轉移、加快產業集聚區建設需求,優化專業結構,加強內涵建設,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建設形成一批引領改革的示范性專業和一批服務我省產業發展需要的專業點,培養高素質適用型人才。具體專業由省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我省“十二五”規劃確定的傳統優勢產業、高成長性產業、先導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對人才需求和專業的特色優勢情況確定,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調整。獎勵額度依據具體專業的在校生(新建專業的招生規模)、學生結構和已確定的學校類型、畢業生就業率等因素核定,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3、特色優勢學科的建設培育資金,主要通過對高校重點特色優勢學科的補助,培育建設一批代表學科發展方向、適應中原經濟區建設需要、具有較強發展潛力和競爭優勢的學科,提升省屬高校特色優勢學科建設水平和對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度。2011-2014年,每年主要對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學科實施分類補助,其中:國家一級重點學科和國家級重點實驗室1000萬元;獨立設置的國家二級重點學科500萬元;一級學科博士點200萬元;獨立設置的二級學科博士點100萬元;一級學科河南省重點學科100萬元。補助標準隨財力增長適時調整。同時,選擇5個左右實力雄厚、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符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近期有望建設成國家級一級重點學科的學科進行重點培育。原則上培育期為3年,省財政連續每年給予不低于2000萬元的補助,并建立責任約束機制。
(二)建立鼓勵省轄市提高高校生均撥款的“以獎代補”機制。從2011年起,對目前生均撥款水平尚未達到基本目標且積極努力增加財政收入的省轄市,省財政按其提高生均撥款水平所需經費的一定比例進行獎補。具體由省財政在中央獎補比例基礎上,根據省轄市在校生規模、生均撥款水平和市本級財力增長等因素再給予不超過5%的獎補。省財政獎補資金直接撥付省轄市財政,由省轄市專項用于提高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
(三)建立高校生均撥款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各級財政要按照生均撥款水平標準和在校生人數,足額安排本級高等教育經費。同時,結合財力情況、物價變動水平、高校在校生人數變化、工資標準調整等因素,逐步提高生均撥款水平。
(四)建立約束機制。省財政廳、教育廳將對省屬高校提高生均撥款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績效監督。對申請學科培育補助資金,未在規定時限內(5年)履行承諾、完成學科升級的,省財政將扣回該校學科培育資金。同時,從預算安排和預算執行等方面加強對相關省轄市高校財政投入情況的監測,如實掌握各地高校生均撥款水平變化情況。對2012年達不到生均撥款標準的省轄市,除不再給予獎補支持外,還將停止或減少高等教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并按國家規定采取調減本科生、研究生招生計劃,暫停碩士、博士點申報審批,暫停新設置高校、高校升格、高校更名審批等措施,推動高等教育規模與經費投入水平相匹配。
四、加強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提高生均撥款水平資金要專款專用,專項管理。省屬高校生均撥款資金,除保障正常運轉支出外,其余資金實行項目管理,由高校根據學校發展和專業學科建設需要自主確定。主要用于重點學科建設、教學實驗平臺建設、科研平臺和專業能力實踐基地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人才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等方面,不得用于基本建設、對外投資、償還債務、捐贈贊助等其他支出。各省屬高校要根據資金額度,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確定具體項目和用款計劃,并報省財政廳、教育廳備案。已確定的項目,要確保按期完成,如確因特殊情況當年未完成的,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各省轄市也要加強對提高生均撥款水平資金使用的管理監督,確保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
(二)各高校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財務會計制度,加強經費使用內部稽核和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提高預算執行效率,防范學校財務風險;建立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制度,加強經費使用監督,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在加大財政投入、逐步提高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同時,各地可因地制宜探索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機制,建立健全事業發展與經費投入同步增長的良好機制。
(四)省財政廳、教育廳將適時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各省轄市和高校提高高校生均撥款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建設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績效評價。對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資金等行為,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