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財政局 焦作市衛生局
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加強醫改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醫改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財監〔2011〕55號)要求,財政部駐陜西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組織檢查組,于
針對檢查組檢查出的問題,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舉一反三,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認真學習各級各部門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文件以及各項資金管理辦法和規定,防止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
2、各級財政部門加強對會計集中核算人員業務技能培訓,強化對會計集中核算單位的財務監管與日常溝通,確保賬實、賬證、賬賬一致。
3、各級財政部門要足額配套各專項資金,落實任務,強化責任,加強考核,完善基礎工作,確保專項資金安全、規范和有效使用。
4、各縣(市)區加快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深入、扎實開展各項服務工作,完善居民健康檔案等基礎資料,加強對重點人群服務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設程度和對居民健康檔案的實際應用,變被動式服務為主動式服務,加強宣傳力度和政策公開力度,使城鎮居民和村民清楚了解自己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權力和范圍,主動尋求服務。
5、各(縣)市區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管理辦法,對符合補助條件的對象予以補助,不得擅自調整中央專項補助資金內容和標準。
6、衛生部門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藥品配送企業基本藥物制度執行的監管力度,及時調查、發現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積極、主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情況,建言獻策,推動政策的調整和順利執行。
7、加快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綜合改革和補償機制進度。按照《2009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綜合改革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中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綜合補償機制的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收支、定員定崗、績效考核等綜合改革,進一步完善財政補償機制,加快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8、衛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各項制度。嚴禁出現騙取中央補助資金和擠占挪用醫保基金現象,對新農合和居民醫保重復參保問題,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完善相關政策,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要對重復報銷比例達到費用80%以上的人員進行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9、要高度重視公款私存、挪用專項資金問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0、各縣(市)區自查和整改情況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