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調整公益性崗位“4050”人員
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標準
我市從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將“4050”再就業人員崗位補貼、社保補貼標準調整如下:一是凡公益性崗位錄用一名“4050”人員再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的,政府給予用人單位的崗位補貼由每人每月447元調整為每月431.70元;二是經安排上崗的“4050”人員,政府給予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費補貼由每人每月343元調整為每人每月381.93元(養老金263.40元/月人,失業金26.34元/月人,醫療保險92.19元/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