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造紙包裝總廠拆除工程賠償申請
焦財審預字[2011]262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造紙包裝總廠拆除工程翻砂車間資金賠償項目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況:
二、審查原則:
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移民工作領導小組文件(2009)6號批復“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一期工程總干渠黃河北至羑河北征遷安置實施規劃報告”、胡市長 “關于對有關事項進行評審的請示”的批示,城區辦“關于市造紙包裝總廠翻砂車間資金評審的申請”,資產評估報告、協議,拆除賠償申請書的監理意見等其它城區段辦公室提供的原始資料及現場勘察情況進行審查。
三、審查情況:
南水北調焦作城區段建設辦公室原報賠償申請共計74,290元,經審核該費用為20,778.34元。
2011年11月15日
送: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辦公室、局經建科
焦作市南水北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